丹东创业者 可申请最高15万元担保贷款

辽宁日报 2019年08月21日

本报讯 记者王卢莎报道 创业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担保贷款;创业带头人吸纳就业给予社会保险统筹部分全额补贴;首次创业还能领取创业场地补贴……8月19日,记者从丹东市人社局获悉,今年以来,丹东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创业、就业新政策,支持和鼓励就业困难人员,促进各类就业重点群体积极创业、就业。

据介绍,丹东市相继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落实创业场地补贴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等促创业、就业的新政策,从资金、场地、社会保险补贴等多个方面出台实实在在的政策举措,支持大众创业。

在新政策中,扩大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范围。丹东市将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城乡劳动者,以及当年吸纳就业人数达到原有职工总数15%以上的小微企业,全部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并降低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同时,提高了创业担保贷款标准,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可申请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在创业场地和社会保险补贴方面,对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以外租赁场地首次创业的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给予最长2年、每年3000元至1万元的创业场地补贴。丹东市每年3月和9月开展创业带头人认定工作,对已认定为创业带头人的企业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单位统筹部分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