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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为长期稳定我省乡村教师队伍,省教育厅检视存在问题,加强整改,积极建言。省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自查督查,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并逐步提高;按照不低于每月300元的标准安排班主任津贴;各地在编制核定和管理工作中向乡村学校尤其是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倾斜,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截留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