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唐佳丽报道 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助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近日,我省印发《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8月1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这一消息。
《实施意见》结合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实际,明确提出了全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1+3+6”架构体系,即明确一个总体目标,省级层面到2020年底、市县层面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坚持三个维度,即全方位构建协调统一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全覆盖搭建完整资金绩效管理体系,全过程形成预算绩效管理闭环链条,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从6个方面细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路径。
针对我省当前存在的绩效关口滞后等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政府决策机制,对新出台的重大财政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预算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决策依据和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此前提下,坚持有保有压,聚焦关键领域和重大措施,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坚持深度融合,将预算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了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决算等环节与绩效目标管理、跟踪监控、评价、结果应用等有机统一,《实施意见》把“全过程”贯穿于“全方位”和“全覆盖”之中,建立健全预算立项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流程。在预算立项和编制环节,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