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不断改善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今年以来,锦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积极协调推进各项制度改革,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务服务。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结合省政府取消调整521项行政职权事项工作,锦州市调整364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取消56项、合并63项、增加72项,明确以市县属地化管理为主27项,将28项转为内部管理;承接省下放或委托下放58项;对51个事项的子项进行调整规范;将9项原由市行政审批局代县(市)区审批的事项调整为由县(市)区审批。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围绕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的工作目标,锦州市成立领导小组,全流程、全覆盖推进改革,已在全省非试点市率先初步建成审批系统框架。围绕工程建设项目七大类4个审批阶段,已精简审批要件30项,并初步梳理完成流程图、审批事项清单。
推进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在省定7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锦州市通过统计市本级7个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办事信息,筛选增补了市本级3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同步组织9个县(市)区结合各自地区实际完成增补工作。
推进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锦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充分发挥群众诉求受理渠道整合优势,对分散在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等各类诉求电话实施整合撤并,已分5批次整合撤并109部热线,整合撤并率为96%,基本实现由“一个电话本”变成“一个电话号”。预计到今年8月底前,“8890”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网上咨询投诉体系覆盖全市。
黄 铎 本报记者 高华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