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空壳社”要做好“加减法”

辽宁日报 2019年08月13日

司成刚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促进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动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许多不足,尤以有名无实、以假乱真的“空壳社”现象较为突出。

“空壳社”现象已引起国家有关部委的重视,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十一部委联合印发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意在净化合作社队伍、改善合作社形象、推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空壳社”存在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想占便宜,借“空壳社”享受更多国家惠农政策;有的是显政绩,个别地方政府把新建合作社的多少纳入政绩考核指标,迫使基层不得不弄虚作假,注册一些有名无实的“空壳社”来充任务;有的是因外部环境变化而迫于无奈停止经营,又因注销程序烦琐复杂,即使亏成了“僵尸社”,也摆在那里不“下马”。

“空壳社”有悖于兴办合作社的初衷,对现代农业不但不增彩,反添乱;损害了名声,降低了合作社在农民中的可信度,也成了少数不法之徒骗补贴、乱集资的工具;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秩序,妨碍了乡村振兴的进程。

清理“空壳社”当尽早尽快。首先,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十一部委文件强调的六大重点,即对无农民参与的、无实质性生产经营的、因亏损停运的、涉嫌骗税和奖补的、群众举报查实的、从事违法金融活动的合作社进行及时清理。

清理“空壳社”要从实际出发,做好“加减法”。先做“减法”,认真排查已成立的合作社,凡名不副实的,一概清除。各级政府包括村组织,不能再把建社多少作为政绩考核指标。同时,应借助“放管服”改革之机,彻底清理已停止经营的“僵尸社”;再做“加法”,各部门要形成合力,既要协力支持专业社发展,又要共同把关,扭转“你颁证我清理”的不良倾向。

清理“空壳社”,要依托基层党组织。专业合作社是实是空,村党组织最清楚。要建立村党组织协管制,并发动群众层层把关。此外,要充分利用新农村建设队伍,由骨干牵头试点,培养出一批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推而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