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贫困户门诊报销比例达95%

辽宁日报 2019年08月13日

本报讯 记者年旭春报道 “真没想到在市级门诊看病,还能有这么高的报销比例。”8月12日,在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结算过后,阜新市细河区巩家洼子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王凤华说。这得益于阜新市医保局等部门的积极作为,使王凤华享受了门诊报销政策。

以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门诊不予报销。为了解决贫困户市级医疗机构门诊不报销难题,切实减轻他们的就医负担,阜新市突破现有新农合政策,制定《阜新市健康扶贫慢病大病患者门诊诊疗服务相关政策的指导意见(试行)》和《阜新市健康扶贫慢病大病患者门诊诊疗服务实施细则(试行)》两个文件,为贫困人口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通了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政策。

今年起,阜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阜新市中心医院和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402名优秀专家与5063户患大病建档立卡贫困户完成“签约结对”,签约服务路上不落一人。

日前,王凤华感觉身体不适,咨询签约医生后,她得知“这病在门诊也可报销”,于是又两次来到门诊就医。662.86元医疗费用,王凤华在门诊即时结算后,她自付39.75元。

记者了解到,与定点医疗机构签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只要出示“三证一册”,即本人身份证、扶贫部门发放的贫困证(卡)、农合证、健康扶贫手册和既往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即可享受贫困人口慢病、大病门诊诊疗的相关优惠政策,最终报销比例折算后达95%以上。自今年1月出台上述“减负”政策以来,343人次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政策红利,门诊报销合计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