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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侯祯涛丧失理想信念,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侯祯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侯祯涛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