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18年省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辽宁日报 2019年08月09日

(上接第二版)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4.2%,加上中央补助21.3亿元,上年结转1.2亿元,收入总量为47.7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3.2%,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1.6亿元、年终结转0.2亿元,支出总量为47.7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1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增长20.3%,其中:保险费收入272.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16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50.5亿元,完成预算的99%,增长19.8%。当年收支负结余37.3亿元,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缺口,已通过省养老保险风险借款确保发放。年末滚存结余356.4亿元。

上述收支增减变化的原因,决算报告和草案中作了说明。

2018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为8596.2亿元,其中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62.9亿元。

2018年省本级决算草案与年初向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比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1亿元,主要是决算整理期中央返还的跨地区企业所得税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3.6亿元,主要是决算整理期下达调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新增人员支出等因素影响。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 2018年,在省委正确领导下,省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贯彻实施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持,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较好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政府提出的2018年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基础工作需要强化,一些部门预算意识不强,预算编制缺乏科学论证和测算;有的项目决算与预算相差较大,结转结余较多,存在资金闲置情况;部分财政管理改革事项尚待深化,有些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规范,评价结果运用与预算安排、政策完善衔接不够;隐性债务化解面临一些困难等。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辽宁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决算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统筹兼顾,做好减税降费和市场主体培育工作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促进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财税政策,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有效降低企业负担。同时,要密切跟踪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认真分析政策落实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及时完善政策措施,将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转化为优化辽宁经济结构、扩大有效需求的动力。在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要切实做好“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培育行动,壮大我省实体经济规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机制,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职责边界,财政部门要着力改进和完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方式,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压减代编项目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积极推进财政信息管理系统一体化建设,建立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强化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管理。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实项目库,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投资计划与预算下达之间的衔接,同时,认真履行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收支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确保资金效益发挥和政策落实。

(三)强化责任,切实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

要切实树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强化政府和部门主体责任。实施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推动预算绩效关口前移,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加强对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指导,完善绩效自评机制,提高自评质量和可信度。逐步扩大外部评价的比重,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与安排预算、完善制度、调整政策等的挂钩机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的结果。

(四)关注矛盾,防范化解地方“三保”和债务风险

减税降费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各级财政收支矛盾,省政府及其财政等职能部门要密切关注,指导和支持地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平衡压力,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同时,对一些债务负担较重的地区,要予以正确指导,避免出现系统性风险。

(五)着眼长远,建立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整改结果清单制度。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原因分析,着重从体制和机制上提出整改措施,从根源上解决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问责。同时,审计机关要加大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力度,更好地为人大常委会开展支出决算和政策审查监督提供支持服务。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