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 辽宁省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的审议意见

辽宁日报 2019年08月08日

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草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2018年,在省委正确领导下,省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贯彻实施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持,较好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但审计工作报告和部门决算审查也反映出财政在预算执行和管理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基础工作需要强化,一些部门预算意识不强,预算编制缺乏科学论证和测算;有的项目决算与预算相差较大,结转结余较多,存在资金闲置情况;部分财政管理改革事项尚待深化,有些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规范,评价结果运用与预算安排衔接不够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强化责任,切实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要切实树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强化政府和部门主体责任。财政专项资金要能够取得效果、解决问题,要不断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实施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推动预算绩效关口前移,加强对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指导,完善绩效自评机制,提高自评质量和可信度。逐步扩大外部评价的比重,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与安排预算、完善制度、调整政策等的挂钩机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的结果。

二、关注矛盾,防范化解地方“三保”和债务风险。减税降费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各级财政收支矛盾,因此,在做好减税降费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做好“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培育行动,壮大我省实体经济规模,将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转化为优化辽宁经济结构、扩大有效需求的动力。省政府及其财政等职能部门要密切关注,指导和支持地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平衡压力,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同时,对一些债务负担较重的地区,要予以正确指导,避免出现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