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严查网上违法销售医疗器械行为

辽宁日报 2019年08月02日

本报讯 7月31日,记者从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全市首次开展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清网”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有问题的网络销售企业已分别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行政警告及督促告知。

据悉,此次行动重点查处利用网络无证销售医疗器械或者销售未经注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于9月底结束。针对网络销售具有虚拟性、跨地域性、隐匿性、易转移等特点,专项行动从源头入手,重点检查七类违法行为,分别是:销售未取得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等非法医疗器械产品,“线上”未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产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信息不符,“线下”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而从事线上交易,超出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以及未按照规定贮存和运输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展示虚假企业及产品信息以及未按规定在网站首页以及产品页面显著位置展示企业许可(备案)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信息,“线上”展示的企业及产品信息与“线下”许可(备案)及注册(备案)信息不一致行为。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除依法严肃处理外,还将被列入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将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此次行动还与大连市检察院联合约谈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要求其对申请入驻平台企业资质严格审核、对发现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杜绝网上无证经营行为。

井惠群 本报记者 吕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