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翟新群报道 葫芦岛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葫芦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该市全面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
此次改革以推动建设项目科学生成、快速实施、提早开工为目标,形成一整套适应葫芦岛市特点的协调、管理、运行、监督体系,使“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便捷高效”成为该市的鲜明标签和亮丽名片。改革目标为2019年底,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实现与相关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2019年底前建成并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二级审批和管理体系;到2020年底,与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系统实现对接。
改革具体措施包括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推行绿色建筑标准、“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等,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严格督促落实。该市同时还发布了《葫芦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评表》和《葫芦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