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爽
一个亲戚的孩子来沈阳过暑假,很得意地展示自己被老师评为“范文”的作文。这是一篇对他饲养的宠物蜥蜴黄黄的日常观察作文,观察得很仔细,写得也很生动。更为难得之处在于:这篇当堂作文卷面非常整洁,每一个写错的字都被仔细地勾出来,认真地改正了,“的”“地”“得”这些结构助词和标点的使用也都完全正确。
比如这段:“不管面包虫再怎样拼命地挣扎,还是被黄黄吞下了肚子。吃完面包虫,黄黄满意地用舌头舔了舔嘴巴,又爬到枯树枝上睡大觉去了。我惊讶得目瞪口呆,没想到平时性格温顺、行动缓慢的黄黄吃起东西来竟然如此迅猛,整个过程,除了黄黄犹豫的时间,不到20秒。”
如果用这段文字作为语法的考试题,估计很多成年人都不能完全写对吧?据说,现在中小学语文老师都不太敢纠正孩子的语法错误了,连高考作文中对错用“的”“地”“得”都不扣分了。一种比较常见的说法是,担心强调这些复杂的语法会让孩子们对本来就不感兴趣的作文写作更有畏难情绪。再联想到网络媒体和电视里出现的大量文字错误,真要对这个如此认真写字的孩子表达敬意。孩子说,是因为他的老师要求严格,所以也要对这位老师表达敬意!
我一直在说服自己不要因为职业习惯总是挑别人的语法错误,确实很招人烦。但在朋友圈和网上的文章里看到那些一“的”到底、一“逗”到底的文章,还是难受得不行。很好奇地在网上搜了搜“结构助词”的用法,发现还真有人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感觉近期看文章或电视都一律用‘的’,最新的语法是不再区分‘的’‘地’‘得’了吗?”从后面的回答来看,对这件事感到难受的还大有人在。
为什么对这件事就这么不宽容呢?说到底,就是对母语的敬畏、对汉字的敬畏。这种敬畏当然与教育有关,比如前述这个小同学受到的严格要求,但同时也来自一种下意识的对民族文化的敬意。前几天跟一位老同事聊天,他曾经是铅字时代的一名拣字工。他说,我不像你们这些记者,能写出那么好的稿子,可每天早上看报纸,一想到这些稿子都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拣出来的,一点错都没出,心里也挺骄傲的。
遗憾的是,这种骄傲和敬畏,在用手机按键一串一串打出文字的时候,被表达的快感冲淡了。谭晶演唱的歌曲《龙文》中有这样几句:“一弹戏牡丹,一挥万重山,一横长城长,一竖字铿锵,一画蝶成双,一撇鹊桥上,一勾游江南,一点茉莉香。”歌曲唱的就是汉字,多么美好的汉字啊,怎么能够容忍其中存在错误和垃圾呢?
重读了一遍法国作家都德的名篇《最后一课》,主人公小弗郎士说:“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我几乎还不会作文呢!我再也不能学法语了!难道这样就算了吗?我从前没好好学习,旷了课去找鸟窝,到萨尔河上去溜冰……想起这些,我多么懊悔!我这些课本,语法啦,历史啦,刚才我还觉得那么讨厌,带着又那么重,现在都好像是我的老朋友,舍不得跟它们分手了。”
今天的中国,再也不会有人妄图夺走我们使用母语的权利,但却很担心这种权利被我们自己滥用了,希望汉字的美丽永远不会因此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