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企业 受益关税保证保险

辽宁日报 2019年07月24日

本报讯 上半年,锦州海关共受理12家企业的关税保证保险34份,为涉及税款总额2.78亿元的进口货物办理了担保放行手续。

据了解,关税保证保险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作为投保人,海关作为被保险人,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关税保证保险后,凭借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保证保险单》向海关办理税款类担保手续,即可实现“先放行后缴税”。这是我国首例被保险人是政府机关的保险产品。

自海关总署全面推广关税保证保险试点以来,锦州海关为使更多企业尽快享受到改革红利,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关区关税保证保险业务推介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锦州海关改变以往银行保函和保证金的通关担保模式,通过关税保证保险模式办理缴税业务,解决了企业向银行申请信贷难、成本高的问题,无需占用企业流动资金,为国家税收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樊 越 本报记者 高华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