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 “跷跷板”

辽宁日报 2019年07月19日

司成刚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之一,农村环境整治也因此成为实现乡村振兴必须打赢的一场硬仗。可现实情况并不令人乐观。虽然“厕所革命”“垃圾围歼”等战役取得了一定成果,农村环境已有所改观,但行路难、如厕难、环境脏、村容差等问题仍在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存在着几种“跷跷板”现象,造成一边重一边轻、走两步退一步,很是令人担心。一是重设施建设、轻使用管理。一些村屯花重金设置了垃圾箱,可“有钱买马、无钱备鞍”,垃圾长期无人清理;二是重城镇、轻乡村。不仅在公共设施投入上厚此薄彼,某些郊区仍是城市垃圾及工业废物的填埋场,大大削弱了治理效果;三是重工程整治、轻观念转变和好习惯的养成。人人都渴望干净、整洁、便利的生活环境,也费时、费钱、费力建设了不少环境项目,可一些人旧习难改,照样垃圾乱丢,牲畜乱放,化肥、农药、农膜等乱扔,公路成了“晒谷场”,人为地抵消了工程效力。

要平衡好这几重几轻的“跷跷板”,办法只能是加重轻的,不断达成新的平衡。首先,要防止项目一哄而上,要形成建、用、管相结合的体制机制,使投用的每一项设施都能发挥应有的效应。

其次,要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人居环境整治制度。我国重城轻乡的思想根深蒂固,要实现“城乡一体”的环境整治,虽道阻且长,但行则将至。要从转变观念入手,树立“城乡一盘棋”的新思维。要从规划设计和制度安排上入手,把城乡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用同一个标准统筹安排城乡环境整治。如果从“还旧账”的角度考虑,还要多向乡村倾斜。不但要杜绝“污染下乡”,还要发挥“以城带乡”的作用。因为城市在处理垃圾、污水等方面早已形成套路,有成熟的经验和模式,值得农村借鉴。

再次,结合环境整治,引导农民易旧俗、树新风、转观念,不但“自扫门前雪”,还要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来,共建、共护、共享生态宜居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