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条例》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辽宁日报 2019年07月18日

王殿武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时代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了基本遵循。贯彻执行好《条例》,就是要对照当前水利改革发展的需要,持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水利干部队伍,为推进新时代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组织选人基本原则,把党的领导进一步贯穿到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强化党组织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确保干部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精准性和科学性。

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选人用人的第一位,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标尺,加大分析研判和动议的分量,保证干部队伍“一池清水”。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能否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能否贯彻“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能否落实“重骨干、补短板、突生态、强监管、信息化、严党建”辽宁水利新举措作为“硬杠杠”,在选拔标准上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合理确定选拔的职位、数量和范围。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畅通干部交流渠道,充分盘活干部资源,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人才开辟道路、撑腰鼓劲。

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坚持干部工作群众路线,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提前公布选拔职位、条件、范围以及符合条件人选,把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纳入民主推荐人员范围,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保证推荐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科学分析、合理运用民主推荐结果,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结果相互补充、相互印证,结合日常了解,特别是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解决群众饮水困难、驻守基层扶贫帮困等关键时期、重大关头的表现来综合分析研判,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充分考虑干部的年龄结构、专业搭配等因素,注重对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

坚持全面、全方位考察,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精准度。要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突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考察,注重工作实绩和作风、廉政情况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注重综合分析,在兼听普遍意见和个别意见的基础上,把考察情况与干部的一贯表现相互比较印证,提高考察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把廉政关口,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的发生。

(作者系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