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农”干部队伍培养使用机制——

锦州农村通过强党建带动产业强

辽宁日报 2019年07月17日

义县七里河子村合作社农民正在挑选鲜花。 本报特约记者 李铁成 摄

锦州市太和区流水村合作社农民正在把西红柿装箱。

本报记者 王云峰

锦州凌海市新庄子镇第一副书记王力岩,探索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路子,连续促成服装加工、劳务输出两个“钱景”广阔的项目,还主动登门与辽宁菜鸟农业食品有限公司和30多家企业食堂达成“订单农业”协议,向6个村开设农副产品产销直通车,解决了当地群众“蹲地头”、赶圈集“提篮小卖”的销售难问题。

“作为锦州的农村基层干部,我们深感,一方面,任务硬、考核严;另一方面,方向明、动力足。”7月4日,王力岩这样对记者表示。

实施乡村振兴,人是决定性因素。近年来,锦州市以农村“三变”改革(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契机,汇聚组织力,精准有效破解“空壳村”、薄弱村、“摘帽村”发展难题。截至今年4月,全市“空壳村”比上年减少346个,同比下降61%;集体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14个,同比增长89%;党建强和产业强“双强型”示范村发展到245个。

选硬人打硬仗,推动干部配备向“三农”领域倾斜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后,锦州市委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建立“三农”干部队伍的培养使用机制,着力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推动干部配备向“三农”领域倾斜。先后选拔3名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和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干部担任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扶贫办正副职,选派16名干部到县乡两级政府班子挂职锻炼,选派548名市直部门干部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和村第一书记,选拔使用41名80后优秀干部到乡镇担任党政正职,进一步强化了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人才支撑。

锦州市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领头雁”工程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新形势下如何选、育、管、用村党组织书记提出了具体措施。首次对不合格、不胜任、不尽职3种类型的村党组织书记作出了明确界定,凡是属于以上3类情况的村党组织书记,坚决调整撤换,优先从本村人选中选任,本村没有适合人选的,由驻村第一书记改任;明确规定60岁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不再作为推荐人选,坚决给年轻人、文化人、能干人以机会和平台。目前,已调整撤换村党组织书记34人。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难题,更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

锦州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竞争立项工作,采取逐级申报、竞争立项、实地勘验、综合打分等办法,实行村党组织和带头人不过硬“一票否决”。

锦州市还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县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抓基层党建项目,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包扶1个薄弱村,3年内未摘掉薄弱帽子的,进行组织调整;对一年内无发展思路、两年内无增收渠道、三年内未摘掉薄弱帽子的村党组织书记,立即撤职。

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是为了切实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接下来,还要为基层干部营造一个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为此,锦州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干部报酬待遇的实施意见》,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加绩效奖励报酬、报酬待遇与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额度增收比例挂钩、职业化管理、定期体检等制度,切实让村党组织书记待遇有保障、工作有劲头、发展有空间、生活有依靠。

针对薄弱村发展潜力难挖、资金难筹、项目难上等问题,锦州市大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基层金融机构“双基联动”,对薄弱村新上项目在审批手续、贷款利率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解决资金2亿多元,“贷”动160个村集体增收项目。探索实行“一个水库蓄水,一个闸门放水”,开设涉农资金直通车,破解专项资金单兵作战、财政补助独挑大梁的窘境,使所有“一村一策”集体经济项目有资金、快落地、早受益。

整合各种资源要素,一手抓产业发展,一手抓脱贫攻坚

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营造好干事创业的环境。接下来,锦州又将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考验干部的硬任务,以“三变”改革为契机,鼓励引导他们一手抓产业发展,一手抓脱贫攻坚。广大农村干部各显身手,积极争资金、办手续、跑市场,吸引社会力量支持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项目。仅今年以来,锦州就新成立经济合作社113个、新上发展致富项目197个。

位于北镇市柳家乡中部的柳家村,村民经济收入主要以大田种植、生猪养殖、棚菜生产为主。柳家村“两委”结合本村实际,成立了柳家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并以此为依托,采取“村集体+农户”模式,为农民的农业生产提供旋地、深松、深翻等有偿服务。项目投资224.7万元,柳家村以上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200万元入股,占股比例89%;8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以24.7万元资金入股,占股比例11%。

2018年,项目纯收入26万元,其中,84户贫困户收入2.86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23.14万元。目前,这种“村集体+农户”的模式有效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增收,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带动了20余名村民就业,收到了良好效果。

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锦州市农村党组织带领广大村民创新机制,大胆探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整合各种资源要素,发展特色产业,按股分红,实现增收。

八里村位于凌海市石山镇南部,当地村民的经济来源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八里村“两委”根据本村实际,利用自身优势,依托凌海市梅冬合作社,发展葡萄温室大棚项目。项目采取“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模式,集葡萄种植、销售于一体。

该项目股权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32户农户以125.5亩土地入股,占股9%;二是合作社中2名社员以80万元入股,占股48%;三是村集体投入资金150万元,占股43%。

2018年,扣除合作社经营费用及土地保底金后,合作社纯收入12万元,带动本村30余人就业,每人增收约1万元。目前,已建成日光温室大棚22栋。

如今,通过让农户以资源、资产、资金入股经营主体,锦州创造性地打造了多种股权形式的“股份农民”。

位于黑山县四家子镇南部的大兴堡村,采取“村集体+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风险抵押金”模式。依托东方蔬菜合作社,村“两委”决定以点带面,扩大经营,发展精品蔬菜项目。该项目按投资总额确定总股份,股权主要由四个方面构成:一是村集体以集体土地100亩和村集体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上级扶持资金200万元入股,折合股金228万元,占股比例34%;二是东方蔬菜合作社以承包农户土地所建500亩温室入股,折合股金358万元,占股61%;三是15户扶贫户注资4.5万元,占股比例1%;四是村集体和东方蔬菜合作社投入风险抵押金26万,占股比例4%。

目前,项目已投资586万元,占地318亩,建设现代化高效棚20座、温室棚32座,平均亩产值4万元,年产值达200.8万元,仅人均棚菜收入就达到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