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宝锋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丹东市委、市政府及丹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出台了《关于建设具有人才发展活力的边境城市推动丹东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丹委办发〔2018〕10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建设具有人才发展活力边境城市的若干政策》(丹人才办发〔2019〕6号)(以下简称《政策》)。近日,丹东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就《意见》和《政策》有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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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您谈一谈出台《意见》和《政策》的主要考虑。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把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地点明了影响东北振兴发展的根本问题是人才振兴问题。
作为中国最大的边境城市、“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丹东正面临难得的战略机遇期。现在的丹东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渴求人才,也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适合人才创新创业。丹东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和人才工作,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切实把人才工作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强力推进全市人才工作稳步发展。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丹东的人才工作也面临着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匮乏、人才流失严重、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活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事业发展,为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市委、市政府抢抓机遇、顺势而为,制定出台了《意见》和《政策》。《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以《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指导,旨在围绕丹东的发展定位和战略布局做好人才发展大文章,以建设具有人才发展活力的边境城市为目标,打造扩大对外开放的新名片,下好“一带一路”建设的先手棋,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优惠的政策、更加健全的平台、更加优良的环境,为各类人才厚植识才敬才的土壤,拓展成长成才的空间,搭建创新创业的舞台,努力把丹东建设成为各类人才的创业热土、圆梦之城。
问:为什么丹东市人才工作的定位是具有人才发展活力的边境城市?
答:建设具有人才发展活力的边境城市这个定位主要有以下三点考虑:
一是丹东区位优势独特。丹东是东北亚经济圈与环渤海、黄海经济圈的重要交会点,是“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节点城市。丹东的人才工作必须擦亮“中国最大的边境城市”这张名片,充分发挥丹东的区位优势,紧紧把握发展大趋势和战略机遇期,依靠蓬勃发展的人才活力推动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是丹东人才政策特殊。近年来,中央和辽宁省委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东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沿海经济带建设的相关政策,为打造边境城市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因此,打好“边境牌”,练好“组合拳”,用足用活边境地区优惠政策,整合边境城市发展资源,为人才建功立业保驾护航,以政策叠加优势释放人才发展红利,应该是丹东人才工作的特色。
三是丹东发展前景可期。丹东拥有空航、海航、高铁、高速、口岸等诸多便利条件,为全面扩大对外开放奠定了良好基础。随着“一带一路”“一带五基地”等多项重大战略的深入推进,丹东将面临发展方式的不断变革,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对于广大人才来说,这是投身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绝佳契机,开放发展、创新包容的丹东未来魅力无限、机遇无限。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的主要内容。
答:《意见》是丹东第一次就人才全面发展做出的系统的顶层设计,是新时代丹东人才工作的标志性文件和重要行动纲领。《意见》以建设具有人才发展活力的边境城市为目标,围绕丹东发展定位和重大战略部署,对接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三个环节,统筹抓好体制改革、政策创新、工程实施、平台建设、服务保障各项措施,加快形成与丹东边境城市发展定位相匹配的人才发展环境,建设与丹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匹配的各类人才队伍。
《意见》由4项人才工程组成,重点包括4个人才引进计划、7个人才培养计划、6项人才工作平台载体建设任务和4项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举措。
一是实施“凤鸣丹东”人才引进工程。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实施高层次人才、外国人才、博士、博士后和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引进计划。力争引进集聚30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20个左右高水平团队并给予项目资助;储备200名博士、博士后;引进300名左右“双一流”高校(学科)毕业生和1万名左右普通院校毕业生。
二是实施“创业丹东”人才培养工程。按照不同行业领域特点,遴选一批为推动丹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高水平团队给予项目资助。加快培养一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名师、名医、名家”“丹东工匠”,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积极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
三是实施“智造丹东”人才助力工程。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着力搭建人才建功立业平台。加快推进中科院沈阳分院丹东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建设。充分发挥“鸭绿江之友”院士专家联谊会作用,加强合作对接。积极推动院士专家工作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和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并给予项目资助。创新校地战略合作,带动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四是实施“活力丹东”人才激活工程。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和保障用人主体自主权。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加大创新创业激励,降低创新创业门槛,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新创业。强化服务保障,为人才提供创业融资、往来居留、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健康医疗等服务。
问:请您谈一谈如何科学高效地落实好《意见》。
答:为确保《意见》能落实、落得好、见成效,《意见》的制定遵循了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体现特色,精准定位。着力把握当前丹东振兴发展的大趋势、大环境、大主题,注意找准人才工作在“一带一路”建设、“一带五基地”建设等重大战略布局中的切入点,做好顶层设计,创新人才政策,策划人才工程。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聚焦当前丹东人才发展中的“卡脖子”问题,重点对人才理念、组织领导、政策措施、人才总量和层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三是坚持市场理念,以用为本。注意发挥好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把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的“话语权”交给市场、还给企业,落实和保障好用人主体自主权,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放手使用好人才,把充分体现人才价值作为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是坚持注重实效,科学操作。坚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结合丹东区位优势、经济社会发展体量、产业需求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推进人才制度的精准创新、系统创新、协同创新,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有关要求,借鉴了人才工作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兼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政策,确保了同省委人才工作要求紧密对接、同频共振,各项工作举措步调一致、协同推进。
问:请您谈一谈对贯彻落实《意见》有哪些部署安排?
答:《意见》对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事业中来将产生深远影响。
一是要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意见》贯彻落实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把“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具体化、明晰化,解决好“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变“政府上菜”为“人才点菜”,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整体合力。
二是要着力完善人才政策体系。要将《意见》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编制丹东市人才政策清单,加快制定出台《意见》相关配套政策,坚持压茬推进,“成熟一个、研究一个、出台一个、落实一个”,加快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优势。这次出台的《政策》就是丹东第一批配套政策。
三是要提升工作落实的动力。要将《意见》落实有关任务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建立立体式、多层次的督查督办制度,加强指导、协调、评估,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消极执行政策、不作为慢作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是要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要讲好丹东故事,传播丹东声音,积极宣传丹东出台的人才政策和重大举措,向全社会传递市委、市政府求贤若渴、重才爱才的鲜明态度和宽广胸怀,积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
问:此次出台的政策都有哪些?
答:此次出台的《政策》是《意见》的配套文件,包括人才引进政策、人才培养政策、平台建设政策和优化环境政策等共13条。
一是在引进人才方面。对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水平团队给予至少20万元项目资助,其中对顶尖、杰出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助。对全职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安家费和三年期每月2000元工作补贴,可直接认定副高职称。对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和急需紧缺岗位就业的可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自主创新创业的可享受创业场地补贴、就业实训补贴、土地出让和相关税费减免。
二是在培养人才方面。对丹东自主培养的高层次人才、高水平团队,给予全职引进人才项目资助同等待遇。对市级优秀专家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资料津贴,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资料津贴。
三是打造人才平台载体方面。中科院丹东育成中心的科技项目可优先享受丹东人才政策,引进的域外高层次人才可免费入住育成中心专家公寓。对新建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至少10万元项目资助,对通过国家认证和获评省级、国家级示范站的给予资助。为丹东服务的“鸭绿江之友”院士专家联谊会会员可优先享受人才政策。新组建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20万元项目资助。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高层次人才可双向兼职并按劳取酬,引进的拔尖以上层次人才、博士、博士后可聘任驻丹高校教师。对新组建的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给予至少10万元项目资助。
四是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方面。积极推进人才流动,加强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录和县乡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强化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竞争优势。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初级工以上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可直接落户,并可先落户、后就业。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可对口安置就业一次,随迁子女可享受基础教育阶段择校一次,可享受丹东三级甲等医院就医绿色通道、专家预约服务,公立收费旅游景区和文化场所可免费参观。
此次出台的《政策》是丹东第一批人才政策,将来还将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完善丹东人才政策体系。
问:怎样才能享受到丹东的人才政策?
答:发展以人为先,人才以用为本。丹东的人才政策具有鲜明的以用为本的导向,目的就是鼓励和支持广大人才在丹东创新创业、富民兴业、建功立业,为丹东的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才智和力量。丹东制定了《丹东市人才发展重点支持目录管理办法》《丹东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管理办法》。《丹东市人才发展重点支持目录管理办法》围绕丹东发展定位和产业布局,明确了丹东人才发展优先支持、重点支持的产业、企事业单位、重大项目和重点人才工程,旨在为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依据,引导人才、资源、政策、资金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单位集聚倾斜,提升人才服务丹东全面振兴的能力和水平。《丹东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管理办法》结合丹东实际,按照业绩、贡献、行业和社会认可有关情况,把高层次人才分为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高级人才五个类别,旨在为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标准,建立丹东的人才坐标系,构建金字塔式的人才梯队。凡是纳入丹东人才发展重点支持目录的产业、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都具备按相应层次享受丹东人才政策的基本资格。当然,政策的兑现还要重点参考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用人主体的条件,高层次人才的资格,高层次人才在丹东落地项目、转化科研成果的情况,项目资金社会化投入的比例以及其他需要参考的必要条件。申报工作将由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