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30日,丹东海关邮检现场关员在对一申报为小食品的日本邮件进行查验时,发现内装物品为活甲虫两只。经鉴定,该虫为双叉犀金龟,这是丹东海关在邮递渠道首次截获该类活虫,海关关员将依法对其进行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除了具有官方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猫外,活动物、动物尸体和动物标本禁止携带或邮寄入境。外来物种未经检疫评估,一旦发生逃逸、丢弃等情况,可能对我国农林畜牧业、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丹东海关提醒广大市民,不要携带、邮寄此类“宠物”入境,共同维护我国生态安全。
郑飞雪 本报记者 蔡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