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贷款 最高额度增加8万元

辽宁日报 2019年07月04日

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截至6月30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率为94.01%。根据资金流动性系数调节标准,沈阳个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系数将调整为0.9。这意味着,7月1日起,沈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由32万元调至36万元,双人从48万元调整到54万元,三人从64万元调整到72万元。

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政策指南》第四条规定,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但如果公积金用的人太多(公积金贷款与公积金内结余的比值较大),那么就要给最高贷款额度打折,超过95%打八折,90%至95%打九折,不到90%不打折。按此计算,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率为95%,沈阳人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打八折,即单人32万,双人48万,三人64万。目前,资金使用率低于95%,折扣从八折变为九折,贷款额度相应变为最高单人36万,双人54万,三人72万,分别比原来多了4万、6万、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