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敏娜报道 6月27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我省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夏季高温中暑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尽快完成接触高温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对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严格按照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通知》明确,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不得安排怀孕职工在35℃以上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要专门组织对高温岗位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增强劳动者的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