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6月27日,记者从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获悉,沈阳将对去年7月到明年年底期间建设的公共立体停车项目进行资金补贴。
享受补贴的立体停车项目需要满足对公众开放、立体、接入沈阳市的停车管理平台、社会资本投入4个条件。补贴标准分为:土建类立体停车场(不含建筑配建和超配建停车场)项目按照8000元/泊位标准给予补贴;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3000元至8000元/泊位标准给予补贴;在土建类立体停车场装配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项目按照8000元/泊位标准给予补贴,项目不同时享受其他类别补贴。在建筑配建和超配建部分停车场装配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项目,按照3000元至8000元/泊位标准给予补贴;项目由社会资本与政府财政资金共同投资建设的,按照社会资本占投资额比例给予补贴。
据介绍,建设单位在申请资金补贴之前须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审申请,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根据各区报送情况制定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