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葫芦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围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强化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境内河流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与此同时,葫芦岛自加压力,实施系列治理工程项目,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专项督察提出的水污染防治问题,葫芦岛市明确市领导包保责任,建立包案团队,市委每月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包保责任人关于包保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汇报,明确整改时限,并将县级以上水源地问题、入海河流环境问题全部纳入整改内容,做到排查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同时,还深入推进“河长制”,做到任务分解到村、责任明确到人;对全市重点河流实施“一河一策”,实施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力争河绿水清。
葫芦岛市一方面对现有问题抓紧整改,另一方面接续实施治理工程项目,有效改善河流水质,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目前,女儿河钢屯段、山神庙段、新台门段综合治理工程,以及涉及连山河、五里河、茨山河综合治理及入海口湿地工程、河道数字化管理工程的“三河”综合治理工程等深入实施。(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