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我省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辽宁日报 2019年06月19日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下称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效规范执法活动,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依法惩治违法行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同时,全省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基层公安机关治安案件行政复议改变率较高,少数公安干警重实体轻程序,证据采集能力不高,调查取证不尽规范。三是执法工作还存在难点。对于饲养动物扰民和噪音扰民案件群众反映较多。治安罚款决定执行存在难点,法律权威受到影响。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还不到位,特别是警力不足问题制约工作进一步发展。五是公安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有待进一步强化。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如下建议:

1.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法律宣传教育实效。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和农村等重点地区的宣传和普及,不断增强法律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要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执法过程普法,主动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推动建立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增强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2.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细化执法流程,规范裁量权行使。要加强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建设,严格在法定权限内执法。要深化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监督。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建立重大疑难治安案件研讨会商机制建设,基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参加案件研讨。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和教育,严肃查处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要注重总结推广公安工作先进经验,助推全省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3.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治安案件执法难点问题解决。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妥善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依法打击非访等治安违法行为。要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解决饲养动物扰民和噪音扰民等治安违法行为。要积极探索利用媒体曝光、纳入征信系统等方法,推动罚款执行难问题得以解决。

4.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公安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公安队伍建设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持续加大人、财、物政策性向一线倾斜的支持力度,协调解决基层警力不足问题,配齐配足基层警力。要严格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把关爱民警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不断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省市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

5.加强沟通协调机制建设,实现执法司法机关良性互动。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同级人民法院的沟通与联系,探索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协调和诉讼外信息沟通交流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司法建议落实反馈机制,将落实反馈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积极组织开展公安机关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参加的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等活动,建立健全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监督评价机制。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