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积极落实督察整改 全面提升河流水质

辽宁日报 2019年06月14日

本报讯 记者刘家伟报道 鞍山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围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全面深化污染源普查、强化环境监管、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升河流水质。

2018年10月以来,鞍山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部署落实改善水质现状有关工作,并将2019年确定为“水质突破年”,出台《鞍山市重污染河流水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重污染河流实施“一河一策”式治理。同时,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新建、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综合运用排查、约谈、通报、处罚等管理措施和执法手段,对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和各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全方位监管。

通过多措并举的整治,鞍山境内河流水质明显提升。今年前5个月,全市6个国控断面中,5个实现稳定达标,特别是太子河刘家台和小姐庙断面,水质由去年同期的劣Ⅴ类提升至今年的Ⅳ类水质标准。(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