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牢制度“篱笆” 实行“闭环”管理

葫芦岛全面推进巡察整改日常监督

辽宁日报 2019年06月13日

本报讯 记者李万东报道 6月5日,因对巡察组指出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葫芦岛银行党委负责人被葫芦岛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约谈。这也标志着新近出台的《葫芦岛市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细则》)全面启动施行。

把巡察作为巡视制度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葫芦岛市在不断加大发现问题力度的同时,还积极探索建立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新机制。他们通过扎牢制度“篱笆”,在各监管部门之间形成接力棒式无缝链接,对巡察整改全过程实行“闭环”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地把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巡察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查找问题、指出问题只是巡察工作的“前半篇”;解决问题、用好成果则是“后半篇”。在巡察工作中,葫芦岛市发现部分单位的巡察整改落实存在差距。为加强和规范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根据中央和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葫芦岛市出台的《工作细则》已于6月4日正式施行。

《工作细则》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原则和承担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任务、各单位的职责分工进行了再明确。今后,葫芦岛市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将分为移交反馈、领导谈话、分类处置、审核评估、调研督导、综合会商、专项督查、跟踪督办、持续督查、梳理汇总、纳入考评11项工作流程。通过重新制定整改流程,各职能单位将实现整改日常监督阶段自始至终保持互动衔接。其中,还特别明确了市级分管领导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的推进部署和日常监督责任,并切实参与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

这种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模式,将真正形成“闭环”管理,可有效避免巡察整改过程中承担日常监督任务的有关单位因边界不清、责任不明、监督不力,造成被巡察单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现象的发生。

确保问题不整改不销号,整改不到位不销号,《工作细则》中,葫芦岛市还将通过建立市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三方整改台账对账销号、“三审核三通报”以及巡察整改“再监督”、巡察“再反馈”等制度,保证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整改查处到位,直至巡察整改问题全部清零。

切实把推动整改落实、用好巡察成果作为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工作细则》在责任追究方面明确要求:各日常监督单位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敷衍搪塞,无正当理由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按时完成监督工作任务的,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者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报经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将提请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