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耗及水耗指标逐年下降 116个单位获评国家级示范单位

我省公共机构当好节能示范者引领者

辽宁日报 2019年06月11日

本报讯 记者方亮报道 公共机构带头节能,对于增强全体国民的节能意识、形成良好氛围具有积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6月10日,记者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近年来,我省共创建116个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5家单位获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称号,全省公共机构综合能耗及水耗指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我省各地区、各单位先后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配备了专职人员。随着一系列制度规定和工作规划的印发实施,目前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已进入法制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全省公共机构的节能意识普遍增强。近年来,我省每年组织公共机构围绕主题开展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开展了20余次各类节能培训,在各地区开展了30余场次业务讲座。同时,严抓能耗统计,夯实数据基础,对全省公共机构基本信息情况进行了统计核查,推行能耗统计网络直报系统,确保了数据质量。我省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委托第三方先后对49家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进行能源审计工作。各地区共对300余家重点单位开展了能源审计,为进一步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开展节能改造打下基础。

节能工作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全省各地区、各部门都安排了专项资金,积极在公共机构推广以节水、节电、节材为重点的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和新技术。

近年来,我省还按照国家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各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省共有204家单位获评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截至去年底,87个省直机关、117个省直事业单位被评为省直节水型单位,1000余个公共机构被各市评为节水型单位。各级公共机构与定点废旧商品回收企业的签约率和主要废旧商品的回收率均达到了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