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申铖) 记者31日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申报系统已于5月31日开通,在华企业及行业协(商)会可通过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站注册、登录并填写排除申请,系统将于6月3日按原定计划开始接受第一批商品排除申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表示,对排除清单内商品,自排除清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对排除清单公布前已经停止或已暂停加征关税的商品,已加征关税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