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6.8万合作社 带动220万农户增收

辽宁日报 2019年05月29日

(上接第一版)辽阳市鼓励合作社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经营,合作社对社员的土地、出资、集体“三资”、扶贫资金等进行股权设置,采取“流转费用+盈余分红”的分配模式,合作社支付流转费用后,盈余按股份分红。铁岭市农民则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集中经营,年终按成员股份分配利润。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省将继续抓好农民合作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挖掘合作社经营新模式、规范合作社管理新方法等举措,进一步增强其致富带富能力。同时,我省将开展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工作以及各级合作社示范社评审,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并做好对合作社财务制度、组织模式、管理方式的指导,提高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