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

——阜新市以岗位责任制推进事业单位提质增效纪实
辽宁日报 2019年05月24日

本报记者 侯悦林

2018年8月,14家事业单位整合为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184人来自不同单位、分散在多个地点办公,面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重大任务,新组建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何而来?

阜新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全力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把岗位责任制试点作为破解之道,以定岗定责促履职、以考核定优劣、以公平暖人心,从顶层设计和实践两个维度解决“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有人不想干、有人不会干”。

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作为岗位责任制试点单位,在奖金等级分配、职称评定、评先选优等方面,一个标准做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激发出广大干部职工强大的创造力和战斗力。

5月23日,阜新市召开事业单位管理经验交流会,向全市推广岗位责任制经验。本报记者深入试点单位,实地感受新政、新风、新气象。

推出岗位责任制试点

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84人,设9个正科级部门,主要承担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技术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整合,旨在通过改变事业单位“多、小、散”状态,破解“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痼疾。事业单位改革是新鲜事物,服务中心组建伊始面临许多棘手问题:事权管理权限不够明晰、人员和岗位不匹配等。类似情况,在新组建的事业单位中普遍存在。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度过整合适应期,激发工作人员活力和创造力,发挥整合优势,这是一道必答题,事关改革成效,事关转型振兴大业。

缺少可借鉴的成熟经验和可参照的样本,阜新在大胆探索与小心求证间平衡前行,在试点先行与整体推进中拿捏分寸。阜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为,整合不是简单的职能叠加与人员集中,要通过岗位责任制等顶层设计,把大家拧成一股绳,发挥改革的最大效能,完成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