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民企参与政府采购 没有初始门槛

辽宁日报 2019年05月22日

本报讯 记者刘家伟报道 5月21日,记者从鞍山市获悉,该市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实施方案》提出,鞍山全年将完成中小微民营企业不低于30%的政府采购;对具备相应行业资质的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不设置初始门槛。

鞍山市提出,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总额预留要求和单项采购计划,完成中小微民营企业不低于30%的政府采购,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的政府采购比例。同时,继续开展小额供应商建库工作,帮助中小微企业提高中标机会。

在为民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优质服务上,鞍山市将针对民营企业交易特点在交易平台开展专项宣传。同时,认真做好交易文件审核,对具备相应行业资质的民营企业参与政府主导的重大交易项目,不设置初始门槛。

鞍山还将积极引进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新型CA认证模式,变年度认证为单次认证,节约民营企业的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