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公示

辽宁日报 2019年05月20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9〕4号)精神,我省在自下而上 、逐级推荐、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推荐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滨海新区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王志海、中共沈阳市苏家屯区委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正科长级干部(官立堡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吴书香、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公安分局汤岗子派出所教导员李华瑞、辽宁省审计厅固定资产与涉外投资审计处处长姜鹏飞、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何经涛、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苏凤琴同志,及营口市西市区得胜街道办事处、抚顺市公安局望花分局雷锋派出所、大连金普新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为我省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

为进一步体现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原则,省委组织部将推荐对象简要事迹在东北新闻网(http://www.nen.com.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省委组织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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