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力推进涉侨纠纷 诉调对接机制建设

辽宁日报 2019年05月15日

本报讯 记者刘乐 徐铁英报道 有条件的法院要建立引入侨联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驻院调解”“驻点调解”工作机制;鼓励侨联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对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各辖区基层法院要及时审查,依法履行司法确认程序……5月14日,记者从省法院、省侨联联合召开的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上获悉,为依法解决海外华人华侨在辽投资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我省将大力推进涉侨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为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提供司法保障。

目前,我省现有侨商会员3000人,侨企3万余家。侨商投资占全省引进外资的70%以上,侨商投资企业占外商在辽投资企业达80%。为依法维护在辽侨胞合法权益,2013年,省法院和省侨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建立涉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开辟涉侨纠纷化解绿色通道,聘任20名侨界代表为特邀调解员,并在沈阳、抚顺、朝阳建立3家省侨联维权基地。自涉侨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以来,全省法院和省侨联已联合处置了涉侨纠纷近百件。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完善平台功能,推动对接平台一体化、便捷化,在诉调对接中心建立调解团队或调解法官工作室,与省侨联协商选聘一批特邀调解员,并进一步运用科技手段,促进涉侨纠纷解决方式智能化、高效化。省侨联表示,将在专业维权队伍建设、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律宣传和培训等方面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