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民议、民事民管、民事民办

群众唱主角,让基层治理看得见管得着

辽宁日报 2019年05月15日

盘锦市幸福社区的商户街长与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一起巡街。

大连市林海社区居民在“线下微吧”留言。

大连市中山区葵英街道林海社区“楼院微吧”协商自治流程

本报记者 刘 乐 文并摄

提要

基层社会治理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切身的利益和诉求为重,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发力,最终形成合力。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其创新发展的基本点。

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发动群众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如何将党的群众路线贯穿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全过程?

如何提高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培育居民由“要我参与”转向“我要参与”,社区由“政府的脚”转向“居民的头”,从而有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请看本报调查——

引子

4月30日7时,和往常一样,家住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街道研究院社区的牛力开始了每天两次的巡街工作。走在自己分管的350米长的石油大街,他一边督促居民保持环境卫生,一边叮嘱商家不要占道经营。

身为一名退休老党员,从去年4月份开始,热心关注社区发展的牛力又多了一个身份——街长。

“每天我们就利用买菜或者遛弯儿的时间,在分管的街路上走走看看,从市容市貌到基础设施,哪儿有问题都管。”聊起这份新工作,牛力深感光荣:“你看,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多年破损的路面修复了,混乱停放的车辆有序了,垃圾死角没有了。社区建设得越来越好,居民们都很满意,我们也更有干劲儿。”

“我们将辖区内的4条主街路、12条次街路划分为41个责任路段,共推选出31名商户街长和44名党员街长,把指标落到人头儿,责任落到地头儿。街长的日常巡街,对网格员形成了有力补充,原来网格员兼顾不到的地方,街长可以补充上去,堵上漏洞,更强化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末梢神经’。”振兴街道办事处主任徐凯介绍说。

振兴街道街长制的推行,正是盘锦市调动群众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进行的有效探索。

“当今社会,矛盾纠纷日趋复杂多样,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巨大压力和挑战,如果单靠政府行政力量进行干预解决,显然成本巨大,收效甚微。”在盘锦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刘建忠看来,如何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群众自己最清楚。所以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必须在党委领导为主的前提下,逐渐改变传统的“政府点单、居民接受”的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组织等人民团体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职能归位 让基层有人干事、有权干事、有钱干事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了更高的追求和向往,这也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急需打造一支过硬的基层干部队伍。

“基层责任无限大、权力空心化、人才留不住、开展活动没资金,各类矛盾隐患经常激化上移……”说起以往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现实境况,大连市中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宋伯陶直言:难!

对此,刘建忠也深有感触,“基层工作任务艰巨,却留不住人。以往,一提到社区工作人员,人们第一反应想到的都是老大爷、老大妈,很少有年轻人愿意留在社区。”

如何让基层有人干事、有权干事、有钱干事?记者调查发现,对于基层社会治理中面临的“筹资困境”“人力资源困境”“信任困境”等诸多困境,我省多地进行了积极探索。

盘锦市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作出了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1+8”改革文件,从改革基层体制、深化网格管理、推动警力下沉、强化工作保障等4个方面,构建了全域网格化、管理智能化、服务人性化的基层治理体系。

盘锦市委政法委副处级干部赵振昌进一步介绍说,在改革中,全市积极探索推行网格员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建立了一支稳定的基层社会治理专业队伍,确保了基层“事事有人干、人人有事干”。

为破解基层开展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大连市中山区根据社区居民的平安建设需求,由居民通过协商自治的办法,利用“民情互连网”,把居民的“平安建设微心愿”进行整合,提炼出“项目需求”清单,由社区、街道、区委政法委三级审批评估后,启动项目资金。

据了解,去年,大连市中山区投入项目资金100万元,经过精心遴选,集中打造了25个居民自治项目。这些项目打造完成后,交由项目所在社区、楼院居民负责管理、使用,并订立居民自治公约,由居民自己来维护项目的生命力,实现社区治理长治久安。

“基层社会治理要走向深入,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政府、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等各自职能归位,理顺相互间的内在关系。党委、政府牵头并指引方向,给予一定的扶持和保障,通过政府引导、基层党组织发力,搭建覆盖更多、形式丰富的活动载体,让群众想参与、敢参与、能参与,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有更多的获得感,这样基层治理才能向纵深发展。”刘建忠说。

“能人”带头 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热心参与者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投入与效果往往不成比例。不少基层干部感到工作压力大、投入多,可仍然存在着人难管、事难做、矛盾冲突不断等问题。

“过去,我们的工作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党委、政府热热闹闹地干,群众袖手旁观,党员干部加班加点累出了病,可还是忙乎不到百姓心坎上。”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道武昌社区书记郑炜深有感触。

昆明街道政法书记侯成林告诉记者,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党委、政府可以“搭台”,但“戏”归根结底还是要群众自己唱。

“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 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和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一定要选好人、选对人。”徐凯介绍说,“我们选择具有较强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热心社会服务的企业家、商户、市民或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组成‘街长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街长’。”

走进大连市中山区老虎滩街道中兴社区亿泰庄园小区,有居民告诉记者,一年多来,小区与过去完全不一样了。社区书记李伟介绍说,小区前后换过4家物业公司,都没有管理好,小区不仅环境差,治安状况也不理想,连居民家的保险柜都能被小偷顺利地从家中搬出小区。在现在的物业公司接手之前,小区几位帮子女照看孩子的老人自发成立了义工组织“姥爷队”,先是从小区环境入手,把坏掉的公共设施修好,小区绿化也搞了起来。“姥爷队”的付出得到居民的认可,在上一届业委会换届之际,“姥爷队”成员顺理成章被推举为新一届业委会成员。

小区业委会主任、68岁的马战胜介绍说,新一届业委会成立后,改变了物业传统的运营模式,小区停车费、广告费、出租费必须归业委会统一管理和支配,为居民共同使用。在扣除各种经营成本后,保证物业公司每年至少有9.6万元的利润。业委会也会从停车费里拿出一部分费用,用于补贴小区保安的工资,减轻物业公司的压力。

如今,在“姥爷队”的带领下,小区志愿服务队不断发展壮大,已发展到40多人,居民们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意识逐渐增强。

“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让群众的聪明才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不竭源泉。”宋伯陶说。

尊重群众意愿 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依靠群众办事,首先是遇事要同群众商量,做好思想沟通、统一认识的工作。

在鞍山海城市中小镇中小村党委书记姜勇波看来,只有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才能更好地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管、民事民办,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据姜勇波介绍,长期以来,村级组织的自治功能发育不够,不能很好地发挥服务群众、化解纠纷的作用。同时,基层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组织化参与渠道不畅,利益诉求平台不足,没有形成“合作治理”架构。

为破解这一难题,中小村探索实施了特色的“三制五法”,如今,在中小村,只要涉及发展和群众利益的事项,比如村“两委”提出的10件惠民实事、村里超过3000元的支出项目等,一律坚持“四议一审两公开”;村里每花一分钱,都要经过审核会签;村集体每一笔收支情况同步晒到网上,村民可以随时查账、随时监督……

在采访中,村民纷纷表示,现在村里的一切事务,干部干得清白,老百姓看得明白,遇事都和大伙儿商量着来,大大激发了大家参与村里建设的热情。

面对群众越来越个性化、碎片化的需求,大连市中山区葵英街道林海社区积极将治理单元通过网格和网络两个渠道进一步“微化”。把原有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三位一体”社区治理模式下的“微单元”,通过网络和网格两个渠道,进一步细化治理单元,将楼院协商议事会和共治理事会的功能向下延伸——在楼院人群相对集中的场所建立“线下微吧”;利用楼院居民网上互动圈建立“线上微吧”,让网格员与线上、线下微吧对接互动。

“这使居民参与协商自治更便捷、需求表达更充分、信息沟通更透明、协商决策更民主、自律文化更趋同、自治共治更主动。”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于丽琴介绍说。

于丽琴认为,林海社区探索的“一格多吧”居民协商自治模式,让居民由楼院管理的“旁观者”,变成自发主动的“参与者”;让治安防控由网格员的“单人舞”,变成“群防共治”的“集体舞”。

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必须在提升自治能力、自治解纷能力上下功夫,促进社会自治优化,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