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开展“雷霆治爆”百日行动

群众举报一次最高可奖励10万元
辽宁日报 2019年05月10日

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报道 5月9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至8月20日,开展为期100多天的全省公安机关“雷霆治爆”百日专项行动。同时,为充分用好群众举报奖励这一手段,省公安厅制定了《辽宁省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举报奖励标准》,鼓励群众举报,举报线索一经查实,一次最高奖励可达10万元,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全省公安机关将快侦快破一批涉爆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整顿吊销一批违法违规企业,清查收缴一批非法爆炸物品。

以“从业单位、重点领域、案件打击”为切入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不间断地开展地毯式、滚动式、全方位排查,深入易滋生涉爆隐患的山区、矿区、林区、城乡接合部、物流配货市场、大型集贸市场以及五金加工、建材化工厂、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等地点、场所,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及时发现收缴非法爆炸物品。

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指出:凡在《通告》公布之日起至9月底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同时,省公安厅制定了《辽宁省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举报奖励标准》,公布了举报电话。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窝点的,视情况给予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奖励。

针对网上贩卖涉爆物品问题,全省公安机关将坚持网上查控与网下管控相结合、网上发现与网下核查相结合、网上监控与网下深挖相结合,集中力量开展“净网”行动。要在全面加强网上清查、封堵删除涉爆有害信息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涉嫌贩卖爆炸物品,主动挖掘非法爆炸物品线索,查清贩卖爆炸物品网络体系结构,追踪买卖爆炸物品支付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