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发布渤海综合治理方案

严控陆源污染强化生态修复

辽宁日报 2019年05月08日

本报讯 记者王荣琦报道 记者5月7日获悉,《大连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正式出台,到2020年,大连渤海海水水质优良比例要达到86.1%,近岸海域消除劣四类水体,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5%。

据介绍,大连地区的治理半径为:以旅顺口区老铁山角至瓦房店市浮渡河入海口为界线,岸线总长度为680公里,涉及全市6个行政区(先导区)。目前,大连确立了“四面出击”的作战方向和18项具体工作任务。分别为:开展陆源污染治理行动,分别为开展入海河流污染治理,对国控入海河流将“一河一策”编制水质改善方案,同时对其他非国控入海河流进行陆续治理;开展直排海污染源整治,对陆地和海岛上所有直接向海域排放污(废)水的入海排污口进行全面溯源排查,“一口一册”建立管理档案,并对超标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和清理整治等工作。

开展海域污染治理行动。分别为开展海水养殖污染治理,以普兰店湾等为重点,清理非法海水养殖;开展船舶污染治理,限期淘汰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开展港口污染治理;开展海洋垃圾污染防治,沿岸(含海岛)高潮线向陆一侧一定范围内,禁止生活垃圾堆放、填埋;全面实施湾长制,构建陆海统筹的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

开展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分别是开展海岸带生态保护,严守大连渤海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和岸线开发管控,强化岸线保护和自然保护地选划和滨海湿地保护;开展生态恢复修复,以复州湾、普兰店湾等为重点,开展综合整治修复、岸线岸滩综合治理修复;开展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建立以人工鱼礁为载体、底播增殖为手段、增殖放流为补充的海洋牧场示范区,逐步恢复渤海渔业资源。

开展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完成涉危化品、重金属和工业废物(含危险废物)以及核电等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开展海洋生态灾害预警与应急处置,在海洋生态灾害高发海域、重点海水浴场等区域,建立海洋赤潮(绿潮)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信息发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