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自贸试验区完成首例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辽宁日报 2019年05月07日

本报讯 记者金晓玲报道 近日,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发出首张《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这是辽宁自贸试验区完成的首例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登记。

在我国境内,进口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除了具有育发等9类特殊功效的化妆品外,其他化妆品都属于非特殊类化妆品。在“备案制”推行前,进口化妆品审批事权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年年底国家将非特备案登记权限下放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年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将该权限下放到自贸试验区。注册地在自贸试验区的境内责任人,可在网上和注册地办事大厅同步办理备案登记,从提交材料到完成备案登记仅需15天时间,相比之前时间大幅缩短。

目前,沈阳片区范围内还有3家企业完成了网上注册,另有15家企业正在准备申报材料。为更好服务企业,沈阳片区还在办事窗口配备工作人员,面对面解答问题;与省市多家具有化妆品检验检疫职能的机构设立绿色通道,缩短企业送检时间,提高企业网上备案登记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