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携宠物进境通关更便利

三类情况可免隔离检疫
辽宁日报 2019年05月07日

本报讯 记者刘大毅报道 5月6日,记者从沈阳海关获悉,海关总署于今年年初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进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公告对宠物进境监管进行进一步细分和完善,在确保进境宠物安全的前提下,旅客携带宠物通关将更加便利化、人性化。

新规定实施前,除导盲犬、搜救犬等工作犬可免予隔离检疫,其他宠物均须在入境口岸指定的隔离场接受30天隔离检疫。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海关工作人员介绍,海关总署此次实施的新政策在明确每人每次仅允许携带1只犬或猫类宠物进境的基础上,对三类经现场检疫合格,并具有有效电子芯片的进境宠物免除隔离检疫。一是来自新西兰等19个指定国家或地区的宠物;二是来自其他非指定国家地区,能提供采信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的宠物;三是能提供相应使用者证明和专业训练证明的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类宠物。其余不符合免予隔离检疫要求的宠物,须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西站、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火车站、上海国际客运中心、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阿拉山口)9个建有隔离检疫设施的指定城市口岸入境并接受30天隔离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