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再简化

审批时限控制在85个工作日以内,效率提升50%
辽宁日报 2019年04月23日

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取消核发《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受理书》等新的措施,大大地减少了我们办理施工手续的时间。”4月22日,在沈阳市一处建设项目工地上,中铁九局四公司项目副经理刘磊对记者说,“这样一来,我们的项目不但施工进度得到了有效控制,管理和施工人员也可以集中精力投入到建设中去。”

为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沈阳市通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工程建设项目总体审批效率提升50%以上。针对市政改造工程,沈阳市还特别规定:市政改造项目不再需要提供用地、规划、环评审批手续,依据城建计划即可办理立项或施工许可手续并实施。

为推动建设项目快速有序实施,沈阳市从切实有利于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出发,全面梳理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各类事项,取消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审批事项,转变不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管理方式,调整参差不齐的市区权限设置,并对确认保留的各类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

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评估审查,取消部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取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取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取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备案,取消核发《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受理书》,取消工业类(不含物流)项目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审批……据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总体审批时限控制在85个工作日以内,总体审批效率提升50%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为推动民生工程,特别是老城区街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沈阳市特别取消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将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申报登记与施工许可证审批合并办理,同时,减少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申报登记中与施工许可审批重复的材料申报。对已列入城建计划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明确、无重大设计缺陷,可以承诺限期完成设计文件修改的市政改造类项目审批,企业仅需提供城建计划,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监理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可办理市政改造工程施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