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快速发展及发挥吸引人才、服务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新区制定了多方面的优惠政策(以下为部分内容)。
扶持政策包括贡献类经济奖励、办公用房奖励和奖励类奖励。
(一)贡献类经济奖励。包括经济贡献奖励和业绩贡献奖励。
1.经济贡献奖励
对上年地方经济实际贡献达5万至20万元的,给予五年市级贡献50%额度的奖励。
对上年地方经济实际贡献达20万元以上的,给予前三年市级贡献100%额度的奖励,后两年市级贡献50%额度奖励。
2.业绩贡献奖励
对入驻产业园企业在沈抚新区取得年度营业额超过以下标准的,实行一次性奖励,具体如下:
派遣、外包类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2亿元及以上的,给予5万至8万元奖励;年度营业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给予2万至5万元奖励。
(二)办公用房奖励。包括房租补助、装修补助和购房补助。
房租补助。对入驻产业园企业租用沈抚新区指定的总部楼宇且全部自用的,自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给予租金补助:第一年补助年度租金的50%;第二年补助年度租金的30%;第三年补助年度租金的20%。
单个企业每年房屋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奖励类奖励。包括进入产业园企业奖励、引进人才奖励、创新扶持奖励、品牌奖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项目政策和一企一策。
进入产业园企业奖励。对进入产业园的企业,每年组织一次优秀企业评选活动,并给予获奖企业2万至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产业园每年该项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引进人才奖励。入驻产业园的服务机构为沈抚新区引进各类人才,其所引进的人才年薪30万至50万元、50万至100万元、100万至200万元,提出申请、备案及项目过程记录,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工作6个月以上的,经评估审核后,分别奖励入驻引才机构1万元/人、2万元/人、5万元/人。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项目政策。支持和鼓励入驻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与政府人力资源服务项目,政府购买人力资源项目,在符合招标相关规定的范围内,优先选择入驻企业;入驻企业组织开展市级(含)以上的人才招聘推荐、人力资源发展论坛、人力资源跨区域交流等活动,经认定,可按其规模、影响、效果、作用等情况,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服务补贴。
一企一策。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企500强、服务业100强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产业园、将总部(区域总部)迁入产业园的国内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由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