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意见》指导春播生产

合理确定最佳播种时期 努力实现苗全苗齐苗壮

辽宁日报 2019年04月22日

本报讯 记者李越报道 旱田作物要重点围绕土壤墒情开展春播,墒情适宜地区要抢墒播种,干旱地区立足抗旱保春播……4月21日记者获悉,为做好春播生产服务,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气象局印发了《全省春播气象条件分析与生产技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做好春播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气温偏高,降水异常偏少。1月1日至4月18日,全省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1.8℃,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59%。预计4月中下旬全省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0.5℃,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两成。

《意见》指出,各地大田春播要根据气候条件、土壤墒情、有效积温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佳播种时期,努力实现苗全、苗齐、苗壮。中部、北部、南部平原地区土壤墒情适宜、气温回升平稳,应发挥农业机械作业速度快、播种质量高的优势,一次性完成开沟、施肥、播种、起垄、镇压作业,减少搅动土壤次数,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壤墒情。

东部山区气温回升较慢,阳坡地和高燥地块应适时尽早播种,争抢积温;土壤冷凉地块应倡导农民适时晚播,采取增施有机肥、地膜覆盖等方式提高地温;土壤偏湿地块要提早翻耕晾晒散墒和起垄散墒,降低土壤湿度、提高地温,待温湿条件适宜时迅速组织播种。

西部、北部山地丘陵地区土壤墒情差,要根据当地土壤墒情和降雨、温度等气象条件,提前做好抗旱准备。《意见》明确,要适时抢播,利用雨后有效降水抢墒播种,或根据墒情和预计降水量干埋等雨播种,加快大田作物播种进度。

水稻育秧方面,《意见》明确各水稻产区要结合栽培条件、栽培水平,积极推广生育期适中、优质高产、抗逆抗病的审定品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指导农民适时开展水稻育秧棚建设、苗床整地和肥土准备。在保证30天至35天秧龄的前提下,科学安排育秧时间,按插秧计划科学组织水稻育苗播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