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 新增市场主体超万户

辽宁日报 2019年04月17日

本报讯 今年一季度,营口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18024户,同比增长159.71%,其中,企业新增215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47户,个体工商户新增15849户。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计达227853户,位居全省第三。

今年以来,营口市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登记规范化、便利化,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试点工作,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深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全市市场主体能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报送年报和自主公示信息,通过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能够“随时下载、实时验证、移动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全面梳理整合优化《文书规范》《材料规范》,进一步精简文书表格,减少填报事项,推进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优化普通注销登记制度,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同时,营口市支持、鼓励、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提供便利,结合电子商务虚拟性、跨区域性、开放性的特点,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允许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

张 巍 本报记者 张继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