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集中推介52户国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混改

辽宁日报 2019年04月09日

(上接第一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不设准入门槛,不限持股比例,吸引各类社会资本以出资入股、增资扩股、股权置换、资产证券化、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从而走出国企混改的多条途径,促进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全面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推进过程中,辽宁省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精心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在资本混合同时推动企业体制机制变革,促进不同文化融合,并采取办法切实维护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小股东权益,保障多方共赢。过去一年,辽宁省完成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26个,截至2018年年底,省属企业混改比例达到51%,沈阳、大连两市所属国企的混改比例分别达到54.8%和57%。

“推进国企混改更要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融合发展。对于已经实施混改、但国有资本仍然‘一股独大’的企业,我们还将深推二次混改,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这位负责人表示,辽宁将持续扩大对外经济开放度,除了在产交所公开推介外,还将进一步深化“江苏—辽宁”“上海—大连”“北京—沈阳”对口合作、搭建国有企业对接民营企业等合资合作平台,以更加开放务实的思维和做法,吸引产业协同、优势互补的产业投资者,促进体制机制转变,将国企治理能力和运行质量提升到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