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星级评定

辽宁日报 2019年04月09日

本报讯 记者关艳玲报道 近日,大连市发布了《大连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标准(暂行)》,将对全市各种类型、不同经济形式和管理体制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各类养老机构、敬老院和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的托养机构进行星级评定。

据介绍,大连市凡依法登记和备案,在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下开展服务活动、设立并运行一年以上,入住率达到30%以上且一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未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以参加星级评定。养老服务机构的星级分为5个级别,星级越高,表示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越高、服务设施设备更完善;星级划分依据评分确定,满分为1000分。得分不足500分的,为一星级;得分500分(含)以上不到650分的,为二星级;得分650分(含)以上不到800分的,为三星级;得分800分(含)以上不到900分的,为四星级;得分900分(含)以上的,为五星级。星级标志实行自愿申请,强制管理,有效期为3年,到期须重新申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