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精神,加快质量强省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辽宁实际,现就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补齐拉长 “四个短板”、扎实做好 “六项重点工作”,针对辽宁产业门类和产品体系不全、处于价值链中高端的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不多、群众高层次质量消费体验不好等供需结构失衡问题,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将质量强省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升质量水平,为加快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质量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标准引领。注重发挥标准在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把握产业技术变革趋势,瞄准产品服务升级需求,加快形成理念新、覆盖广的辽宁质量标准体系。
——坚持品牌推动。牢固树立 “品牌就是竞争力”的理念,创新品牌提升机制,推进品牌分类培育,加强品牌宣传保护,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辽宁品牌。
——坚持严格监管。把严格监管贯穿质量提升行动全过程、各环节,落实监管责任,拓宽监督渠道,深入排查、精准发力,加快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新格局。
——坚持考评促进。建立科学考评体系,完善奖惩机制,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奖优罚劣、激强促弱,以科学考评推动质量提升。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质量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凸显。
——全面提升产品质量。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6%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4.5。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重点食品安全抽检实现类别、品种全覆盖。
——全面提升工程质量。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绿色建筑发展迅速,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工程实体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结构性建材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效益大幅提升,推动服务业质量整体水平实现跃升。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