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表彰21所环境友好学校

辽宁日报 2019年04月04日

本报讯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教育局日前正式命名兴城市滨海经济区学校、南票区滨海实验小学、葫芦岛市兴工小学等21所学校为“葫芦岛市环境友好学校”,并对环境友好学校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进行了表彰。

创建环境友好型学校,是葫芦岛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广大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保护参与能力的有效途径,对推动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8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与教育局联合开展“葫芦岛市环境友好学校”创建工作。全市各级教育部门积极配合创建环境友好型学校,各学校踊跃参与。经生态环境与教育部门联合对申报创建学校进行审核验收,最终全市有21所学校通过考评。

金 鑫 本报记者 李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