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弭“小纠纷”需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

多元调解如何调动多方力量齐参与

辽宁日报 2019年03月31日

法官与当事人视频连线,在线调解矛盾纠纷。沈阳市和平区法院供图

本报记者 侯永锋 刘 乐

提要

满足人民群众对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需求,将纠纷平息在法庭外、矛盾化解在商谈中,需要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坚持“调解优先”,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诸多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源头,需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实现良性互动。

如何完善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不断整合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手段,逐步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如何强化纠纷多元调解工作保障,实现多方参与、多元共治,让千军万马融入多元调解工作的大格局?

请看本报调查——

引子

“3000元钱买的衣服,洗一水就变形了,这说得过去吗?”

“是顾客没有按照标签上的提示正确清洗……”

“你们双方都有责任,首先,售货员没有尽到责任提醒……”

3月21日,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视频调解室,一起在线调解正在进行,法官借助网络视频,与在商场的矛盾双方实时在线交流,进行调解。

记者了解到,在推动线下调解的同时,我省各级法院进一步提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精细化水平,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单一现场调解,向远程视频、在线调解等信息化、智能化调解模式转变。

“线上线下,多元调解,让群众不走远路、不到法院即可接受法官‘面对面’的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和平区法院院长李清杰介绍,该院建立了集在线调解、在线指导、在线司法确认为一体的信息平台。目前,该网络平台已覆盖全区13个街道、105个社区、57个行政机关,与部分商业网点实现无缝对接。

在开展“驻院调解”“驻点调解”的基础上,充分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依托网络平台开展“网络调解”,让信息化技术与诉调对接工作深度融合,我省各级法院在积极探索。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搭建网上调解与答疑平台,组建街道社区群、教育群、机关团体群、企业协会群、律师法律工作者群,由6名资深法官负责网上咨询和视频调解,大量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就得到化解。

3月20日,皇姑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平台开通运行以来,已进行网上集中答疑60余次,解答法律问题6000余个。”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李光认为,以“互联网+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方式解决当事人的纠纷,不但能大幅提升解决纠纷的效率,更重要的是,诉讼与调解对接,从线下向线上转型升级,可以积极探索融合各方调解力量,实现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司法确认、各调解组织与法院信息共享等机制。

多元调解需多元推动 从“大综治”格局统筹推进“大调解”

在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法院案件量激增,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既能快速解决矛盾、减少群众诉累和诉讼成本,又能简化程序、适度减轻法官办案压力,可谓一举多得。

要达到这一效果,仅靠法院的力量远远不够。

皇姑区法院院长张立斌告诉记者,3年来,该院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达2800余件,减少立案1300余件,相当于每名法官少审判案件19件。

张立斌表示,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离不开党委、政府的强力支持与“大调解”格局的形成。据介绍,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皇姑区委专门出台了《关于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多元调解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并将多元调解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进行管理考核,每年都要召开全区性会议进行部署安排。

拳头握紧才能发挥合力,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格局中统筹推进,才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将其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工作进行推进。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司法厅承接了中央综治办关于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创新项目,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入手,推动诉调对接工作不断深入,共同研究制定了我省《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对诉调对接工作在制度和流程上进行了深入规范,作为全省开展诉调对接多元调解矛盾纠纷的基本遵循。

有了顶层设计,更得从实处细处落脚。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我省全力构建起覆盖全省的诉调对接工作大格局。省法院先后与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消协、省银保监局等15个单位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联合下发工作指导意见。全省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普遍建立诉调对接中心,目前从事诉调工作的人员达460人。

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志文看来,推动诉调对接,重在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齐抓共管,方向在于不断推进规范化。

结合自身实际,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制定了《诉调对接工作规则》等5项制度,对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创设了富有实效的工作机制。一是立案窗口优先引导诉前调解,使当事人同意参与调解的比例提升了15%;二是依职权把群体性纠纷、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金融借款等4类案件直接导入诉前调解,有效提高了诉前调解的利用率;三是以案定补向调解员发放物质奖励,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四是详细记录诉前调解的过程、结果、送达和鉴定情况,使调解的程序成果直接被审判所用,有效防止了程序空转。

近年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每年平均解决各类纠纷4000件以上,成功分流了50%以上的民商事纠纷。

多元联动才能满足多元诉求 优化资源配置织就立体调解网

定纷止争,将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需要一支结构合理、优势互补、专兼结合的调解队伍作保障。

在李清杰看来,握指成拳、源头调处,只有发动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多元调解,让其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才能更加充分地满足维权和解纷的需求。

在沈阳市和平区, 多元化调解队伍是这样构成的:

法院干警调解队伍——配备5名专职人员,包括诉调对接(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和联调工作室1名专职法官、2名司法辅助人员,全面负责诉调对接工作。另有21名审判团队人员、60名“四进”法官作为兼职人员,承担联调解纷、指导培训及法制宣传任务;

社会特邀调解队伍——包括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行业专家、“五老人员”和人民陪审员,共计597人,按照个人专长与案由匹配原则,接受法院委派、委托调解;

联调单位调解队伍——经区委政法委授权,协调有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确定经验型、专业化的调解能手,发挥其有专长、有公信力的优势,调解与其职能相关、业务对应的纠纷。

家住沈阳市和平区皇寺路社区的聋哑人李某,就是联调的直接受益者。

因楼房下水道堵塞,李某长达半年无法正常用水。不得已,他只好到和平区法院寻求帮助,想立案解决。

考虑到该楼系陈旧老楼,多方相互推诿责任,且当事人情况特殊,如果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耗时较长,无法及时解决用水问题,仍将继续影响李某的生活,和平区法院决定启动联调程序,与街道和房产部门协调沟通,仅用了3天时间,李某家又能正常用水了。

如何让优秀审判力量与专业调解力量深度融合,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也在探索。

该院的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了专门调解民商事纠纷的“仲裁调解室”、专门调解合同纠纷的“阳光调解室”和调解物业、保险、金融、外企纠纷的“行业联调室”等10个专业化的品牌调解室,邀请各个行业的13名专职调解员,常年驻院开展调解工作。同时,全院精选出6名优秀员额法官,配备6名书记员、6名速录员、6个专用法庭,组成6个“1+1+1+1”审判团队,专门在诉调对接中心指导诉前调解。

“这样的力量配置,保证了群众能够在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调对接中心‘一站式’找到所需要的诉调资源,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王志文告诉记者。

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力量下沉是关键。

延伸触角,关口前移,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在辖区8个街道设立了“法官便民工作室”,在9个派出所设立了“巡回调解站”,在劳动争议仲裁院、交警大队、金石滩旅游度假区和得胜街道、大李家街道设立了5个巡回法庭,在辖区52个村屯、社区设立了诉调对接联络点,同时协调街道、社区将192名综治网格员、妇女主任、人民调解员、楼长等发展为特邀调解员,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建立了有效的诉调对接网络。

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杜春杰认为,在整合社会资源化解矛盾纠纷时,依靠党委领导与政府人财物的支持,确保人员配置到位、平台搭建到位,是基层法院多元化调解矛盾纠纷行稳致远的强力保证。

深化多元调解要敢蹚“深水区” 对症下药 促“案结事了人和”

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必须敢于突破传统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经验,不断在做实做细上下功夫,有力促进诉调对接工作有序开展。

具体工作实践中,我省各级法院敢啃“硬骨头”,不断健全诉调对接平台,推动纠纷解决多元化。

李光介绍说,目前全省已有80多个中级、基层法院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实施委派、委托和邀请调解。

省法院与省交管局、省银保监局、省人保公司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积极推进“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处理”平台建设。制定下发专门的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推广,目前已有36个法院上线运行,调解道交纠纷2133件,调解成功率达90.8%,司法确认142件。

在先行试点的沈北新区,通过“网上数据一体处理”平台进行调解,有效地缩短了办理时间。据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介绍,试点之前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处理周期一般需要3个月至6个月,现在处理简易案件只需1天至3天,较复杂案件也只需3天到5天,并且赔款可以实现即时到账。

将诉调对接平台从单一平面的衔接功能向多元立体的服务功能转变,沈阳市皇姑区法院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基层组织等150家单位和组织建立了固定的诉调对接关系。对于诉前调解成功的纠纷,经双方申请,法院提供司法保障,对该类纠纷进行免费司法确认。

据统计,3年来,皇姑区法院进行司法确认300余件,专业性纠纷委派调解率达52%,委托调解率达27%,司法确认率达到100%。

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我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成效显著,但毋庸讳言,在实践过程中,仍有些问题需要破解。

记者采访的一位基层法院负责人坦言,目前推进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存在几难:一是合力形成难。有的单位还存在工作被动现象,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与法院的协调配合不够;二是群众认可难。仍有部分群众对诉调对接不了解,认为诉讼是唯一的解决途径,对调解的法律效力认识不足,心存顾虑不愿意调解;三是深入推进难。专项经费投入有限,各单位的调解功能未能全面发挥,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常态化机制尚未形成;四是智能应用难。虽然有了网络视频调解平台,但在实际应用中,网络连线还不稳定,信息化设备利用不充分。

“要使诉调对接工作在减轻群众诉累、维护和谐稳定、促进平安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仍需探索创新。”在采访中,记者不断听到这样的声音。

记者了解到,今年,全省法院将开展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为推动落实“枫桥经验”,以多元调解工作促进“诉源治理”准备好场地、搭建好平台、建立好机制、配备好人员。

李光进一步介绍说,接下来,全省法院还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加力,如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建立运行有效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各行业的刚性责任;要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重点是将诉调对接工作建立在诉讼服务平台上;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信息库;统一开发全省法院诉调对接平台,实现线上与线下、人民法院与行业调解组织的对接等,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