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突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农村改革牵动作用……今年,我省将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硬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千方百计把农业农村的事情办好,让广大农民群众收获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巩固发展“三农”工作持续向好形势。
3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暨2019年省委一号文件有关情况进行发布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抓重点补短板 巩固农业农村好形势
2018年,我省“三农”工作取得可喜成绩。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全年实现15.43万人脱贫、519个贫困村销号、6个省级贫困县摘帽,超额完成年度扶贫目标任务。农业生产喜获丰收,粮食总产量达到438.4亿斤,肉蛋奶、果菜鱼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充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发展理念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改革不断深化,乡村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农村发展呈现新气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启动实施,农业农村发展形势持续向好。
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我省今年将牢牢稳住“三农”这个基本盘,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集聚要素优势,激活发展潜力,为做好全局工作增添底气。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委一号文件突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优先满足要素配置、优先保障资金投入、优先安排公共服务,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
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党。文件提出,要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党委领导、部门分工合作、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我省将出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意见,明确考核指标体系、考评办法,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下转第三版)
本报记者 李 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