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法院审理一起30人涉黑案

辽宁日报 2019年03月22日

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 刘乐报道 日前,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孙某某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窝藏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一案。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被告人孙某某混迹大连市,曾多次被打击处理。2004年,被告人孙某某组织成立了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建材有限公司,以此为依托,大肆网罗“两劳”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以其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关某某等5人为不同时期的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郭某某等24人为一般参加者,人数众多,层级分明,骨干成员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长期以来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窝藏等违法犯罪行为,横行大连开发区、金州区等地,通过强揽工程、恶意竞标、中途停供逼迫提高价格、暴力讨债、强立债权、强迫参与和退出施工,恶意欠薪,强行以物抵债等方式巧取豪夺,肆意侵占公民和企业(他人)合法财产,公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大肆干扰、破坏个人、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疯狂攫取巨大经济利益,在大连市金州区、开发区等地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和生产秩序。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共有33名辩护人出庭为被告人辩护。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