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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方面,《通知》要求,继续推动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选择基础条件好、技术成熟的产粮大县开展整建制推进试点。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鼓励各地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挂钩,引导农民采取综合措施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针对土壤障碍因素,通过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使用土壤调理剂等措施,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培肥耕地基础地力,提升耕地质量等级。
我省还将大力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选择生产基础好、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县,整建制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推广“全环节”绿色高效技术,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全链条”产业融合模式,引领“全县域”农业绿色发展,辐射带动大面积增产增效。
《通知》还明确,我省将积极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种植结构。落实国家各类农业保险政策,以产粮大县农业大灾保险试点为载体,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农户风险保障水平,扎实推进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落实好水稻、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制种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