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7月1日前全省农村低保 标准平均增幅7%以上

辽宁日报 2019年03月21日

本报讯 7月1日前,我省将完成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增幅在7%以上目标,并按新的标准实施救助。这是日前记者从省民政厅获得的消息。

为助力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省民政厅围绕民政职能,细化指标措施,采取挂图作战、压茬推进等方式,务求兜底保障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据介绍,目前,全省13.0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正在享受低保政策的有4.5万人左右。各级民政机关将把余下的8.5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重点对象,围绕兜底保障职能深入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并同当地扶贫部门密切配合,凡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民政部门兜底保障范围,做到能兜即兜、应保尽保。

为进一步落实政策保障,省民政厅还将加强农村低保调增幅度的统筹指导,始终保持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7月1日前,完成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增幅在7%以上目标,并按新的标准实施救助。推进全省深化因病致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确保因病致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全面实施。

此外,省民政厅还将探索实践低保对象认定综合指标体系应用,做到既考量家庭收入、财产等主要指标,也考虑家庭成员因患重病、重残等刚性支出因素。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与教育、健康、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有效衔接;支持发动社会组织(含慈善机构)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活动。

赵适良 本报记者 关艳玲